债权不能让与的情形有什么
债权不能让与的情形主要包括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让与、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让与、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让与。
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让与的情形。例如,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等合同所生债权;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如赡养费请求权等。这些债权与特定的主体密切相关,一般不具有可转让性。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让与的情况也很常见。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债权不得转让,那么该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债权。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让与的债权。比如某些特定法律关系中的债权,法律可能出于特定目的禁止其转让。
在实践中,判断债权是否可以让与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各种因素。债权让与涉及到多方利益,必须谨慎处理。如果对债权让与的合法性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在涉及债权让与的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相关条款,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准确理解和把握债权不能让与的情形对于保障交易安全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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