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年假为多少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法定年假为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法定年假为 10 天;已满 20 年的,法定年假为 15 天。
年假,即带薪年休假,是职工的一项重要福利。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的年假天数根据职工的累计工作年限确定。
对于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职工,其法定年假为 5 天。这意味着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他们每年有 5 天的时间可以带薪休假,用于休息、放松或处理个人事务。
当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时,法定年假增加到 10 天。这样的规定是为了给予工作年限较长的职工更多的休息时间,以体现对他们工作经验和贡献的认可。
而对于那些累计工作已满 20 年的职工,他们享有最长的法定年假,即 15 天。这为长期在工作岗位上辛勤付出的职工提供了更充分的休息和调整机会。
需要注意的是,年假的计算通常是以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累计计算的。并且,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如果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但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假制度对于保障职工的休息权利、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职工应当了解自己的年假权益,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履行安排年假的义务。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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