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次起诉离婚男方不出庭法院会判离
一般情况下,如果男方不出庭,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离婚,但不一定会直接判离。
在中,双方当事人都有出庭参加诉讼的义务。但如果男方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法院是否判决,并不会仅仅因为男方不出庭这一因素就简单作出决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婚姻关系的实际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够充分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存在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那么即使男方不出庭,法院也有可能判决离婚。但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男方不出庭也可能会对案件的审理产生一定影响。比如,男方无法进行质证和辩论,可能会影响法院对事实的认定。同时,法院也可能会因为男方不出庭而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从而延长案件的审理期限。
总之,2 次男方不出庭,法院不一定会判离,具体的判决结果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原告需要尽可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以增加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同时,也需要尊重法院的审理程序和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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