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温补贴标准
广东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300 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 13.8 元。
在广东,高温补贴的发放有着明确的规定。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300 元,发放时间为 6 月至 10 月。如果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 33℃以下(不含 33℃)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需注意的是,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 13.8 元。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防暑降温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此外,高温津贴的发放是对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一种补偿和保障,旨在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同时也是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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