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烟草许可证卖假烟怎么处理
没有烟草许可证卖假烟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甚至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没有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本身就是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行为。在此基础上还销售假烟,情节更为严重。
从行政处罚角度来看,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包括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等。
而在涉及刑事方面,如果销售假烟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就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相关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种行为还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总之,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社会影响来看,没有烟草许可证卖假烟都是不被允许的,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都不应被轻视,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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