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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上诉费怎么计算出来的

合飞律师4周前 (04-17)普法百科2
法律解析:

人身损害赔偿上诉费的计算,通常是根据上诉请求的金额或特定的标准来确定的。

上诉费用的计算主要依据相关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一般来说,它是以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为基数来计算的。如果上诉请求涉及到具体的金钱数额,比如要求增加金额等,那么上诉费就会按照这个金额对应的比例来收取。具体的比例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定差异,但通常是有明确规定的。例如,在某些地区,不超过 1 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 50 元;超过 1 万元至 10 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超过 10 万元至 20 万元的部分,按照 2%交纳等。

如果上诉请求并非单纯的金钱数额,而是涉及到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或其他非金钱诉求,那么计算方式可能会更为复杂,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由法院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上诉费的交纳是有时间限制的,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交纳上诉费,否则可能会被视为撤回上诉。同时,上诉费的最终承担也会根据案件的具体审理结果来确定。如果上诉成功,上诉费可能会由对方承担;如果上诉失败,则通常需要由上诉方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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