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婚姻撤销怎么办理
申请婚姻撤销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材料。
婚姻撤销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需要明确婚姻可撤销的情形,一般包括受胁迫等。当存在这些情形时,可以着手办理撤销。
第一步,确定管辖法院。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或婚姻登记地的法院。
第二步,准备相关材料。比如身份证明、结婚证、能够证明婚姻可撤销情形的证据等。证据要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例如证明受胁迫的相关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第三步,向法院。提交和相关材料,法院会进行审查。
第四步,法院受理后,会依法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有权利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法院会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判断,如果认定符合撤销婚姻的条件,会作出撤销婚姻的判决;如果不符合,则会驳回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婚姻撤销的申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一般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婚姻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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