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是什么意思
申请支付令是指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法律程序。
申请支付令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督促程序。当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时,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支付令具有以下特点和优势:它是一种较为快捷的程序,能够相对迅速地解决债务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程序相对简单,不需要进行复杂的诉讼过程。
在具体操作中,债权人需要提交申请书,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会在受理之日起 15 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 15 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且异议成立,支付令即失效,债权人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纠纷。同时,支付令的适用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并非所有的债务纠纷都适合通过支付令解决。在实际应用中,债权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是否选择申请支付令这一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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