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多少天能办完
协议离婚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一般来说,顺利的话可能需要三十日至六十日左右办完。
协议首先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如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受理。
接下来进入为期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这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包括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否合法、真实等。如果审查通过,就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时间只是一个大致的范围,实际办理时间可能会因各种因素而有所不同。比如,如果在冷静期内有一方反悔,或者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有问题等,都可能会延长办理时间。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疫情等,也可能会对办理时间产生影响。
总之,协议离婚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逐步进行,当事人应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以顺利完成离婚手续的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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