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说没钱,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流程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流程主要包括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审查、发出支付令等步骤。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一般遵循以下具体流程。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由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需要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接着,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受理审查,重点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明确、合法。如果符合条件,法院会在受理之日起 15 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支付令会明确要求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债务,或者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如果在法定期间内既不履行债务又不提出异议,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提出异议,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支付令失效,案件转入诉讼程序。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支付令的条件较为严格,债权人需要确保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明确,不存在其他争议。而且支付令并非必然能够实现债权,债务人可能会提出异议。在实践中,债权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是否选择申请支付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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