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假药劣药一般如何处罚
生产假药劣药会根据具体情节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包括行政罚款、吊销许可证、刑事处罚等。
生产假药、劣药是严重违反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行为,对公众健康构成了重大威胁。在处罚方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从行政处罚角度来看,可能会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巨额罚款。对于情节严重的,相关部门有权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照。
其次,在刑事方面,如果生产假药、劣药的行为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构成犯罪,将面临刑事追究。根据刑法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还可能涉及民事责任,受害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总之,对于生产假药劣药的行为,法律绝不姑息,会通过严厉的处罚来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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