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制执行的人没有钱怎么办
如果被强制执行的人没有钱,法院可能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如调查财产线索、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同时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当遇到被强制执行的人没有钱的情况时,这确实是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若经过调查确实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无法清偿全部债务,法院可能会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
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件就此结束。一方面,法院会继续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变动情况,一旦发现有新的财产线索,可随时恢复执行。另一方面,被执行人可能会被限制高消费,比如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一等座等,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能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
此外,被执行人还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将对其信用产生严重影响,在诸多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例如,在行政审批、政府扶持、招标投标、融资信贷等方面可能会遇到障碍。同时,法院也可能会采取一些间接执行措施,如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等。
总之,尽管被执行人暂时没有钱可供执行,但法律仍有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对被执行人形成持续的压力和约束,促使其尽快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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