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公司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符合法定情形。
在试用期内,公司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为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具体来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就要求公司在招聘时明确录用条件,并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该条件。比如,劳动者的工作表现未达到岗位要求、技能水平不达标等。
二是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这需要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合法有效的,且劳动者明确知晓。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行为,如旷工、泄露公司机密等,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三是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这里的重大损害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认定。
四是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是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总之,试用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有合法依据和正当理由,并且要遵循法定程序。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如果认为公司的解除行为不合法,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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