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证据包括什么
起诉离婚的证据包括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相关证据、子女抚养相关证据等。
在的过程中,证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证据类型。
首先是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一方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的证据。例如对方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聊天记录,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能证实家暴的材料,以及能证明分居事实的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
其次是财产相关证据。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流水、股权证明等,以明确财产的范围和状况。如果涉及财产转移或隐匿等情况,还需要收集相关的线索和证据。
再者是子女抚养相关证据。比如子女的出生证明、自己有稳定收入和良好生活环境的证明等,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还可能包括一些其他证据,如一方有重大疾病不适宜抚养子女的证据等。总之,在起诉离婚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全面地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证据的收集要合法、真实、有效,这样才能在法庭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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