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需要提交哪些必要的材料
离婚起诉需要提交哪些必要的材料
离婚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2.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起诉状;
4.需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需要法院分割财产的,应该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法院审理的期限
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离婚诉讼多久立案多久开庭
合飞律师提醒,离婚诉讼立案时间是七日内。离婚诉讼从立案到开庭多久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但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案件的,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如果决定公开审理的,还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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