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和不续签哪种划算
离职和不续签哪种更划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离职和不续签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划算程度取决于多个因素。
从经济补偿方面来看,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除非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从失业保险方面来看,如果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辞职,一般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从职业发展方面来看,如果劳动者对当前的工作环境、薪资待遇、职业发展空间等不满意,主动离职可能是一个寻找更好机会的选择。但如果劳动者对当前的工作还算满意,只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打算续签,那么劳动者需要考虑重新找工作的成本和风险。
综上所述,离职和不续签哪种更划算,需要劳动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如果劳动者对自己的权益不确定,建议咨询专业的或劳动部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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