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
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类型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对应。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终止日期,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解除情形,劳动合同就一直有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有多种情形。例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它为劳动者提供了更稳定的就业保障,减少了劳动者因合同到期而面临失业的风险。同时,也有助于增强劳动者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虽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在解除合同时可能面临更多的限制和程序要求,但从长期来看,稳定的员工队伍有助于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提升。
需要注意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仍然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此外,当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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