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家暴了离婚两个孩子能不能跟女方一起
在被家暴的情况下,女方争取两个孩子抚养权有较大可能,但并非绝对,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
当遭遇家暴后,关于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通常会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原则,综合考虑诸多因素。
家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男方存在家暴行为,这对男方争取抚养权是极为不利的。因为孩子的身心健康是首要的,处于家暴环境中对孩子的成长显然不利。
女方自身的条件也很关键。比如女方的经济状况是否能够稳定地抚养两个孩子,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居住环境是否适宜等。如果女方能够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成长条件,那么这对争取抚养权是有力的支持。
孩子的意愿也可能会被考虑。如果孩子已经达到一定年龄,且能够明确表达自己希望跟随母亲生活,法院也会予以重视。
当然,还需要考虑孩子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长期以来的生活状态等因素。如果两个孩子一直以来与母亲关系更为亲密,彼此之间也相互依赖,那么将他们一同判给女方的可能性也会增加。
总之,**在被家暴后离婚争取两个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女方有一定优势,但最终结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和判断。女方需要尽可能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和情况说明,以增加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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