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外地离婚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协议离婚,手续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另一种是诉讼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相关证据等。
外地具体需要的手续如下。
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是本人的证;三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是诉讼离婚,提起一方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并提供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子女抚养相关证据等。法院受理案件后,会依法进行审理,包括开庭审理等程序。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对案件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可能会因具体情况和当地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建议当事人详细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或者咨询专业,以确保手续办理的顺利进行。同时,离婚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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