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要回彩礼
离婚时要回彩礼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等,具体情况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彩礼在法律上一般视为附条件的赠与。在时想要回彩礼,通常需要满足特定的情形。
首先,若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男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并未正式成立,彩礼的给付目的未能实现。
其次,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时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也可能支持。这里强调的是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实际上双方并没有真正共同生活在一起,彩礼的意义也没有得到完全体现。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也可以请求返还彩礼。但这里的“生活困难”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通常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彩礼的数额、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双方的过错等,来判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数额。如果想要在离婚时要回彩礼,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给付彩礼的证据、双方未共同生活的证据等,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咨询专业,以便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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