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刑期间离婚小孩会判给谁
在服刑期间离婚,小孩的抚养权归属通常会倾向于未服刑的一方,但最终的判定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当夫妻一方在服刑期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确实较为复杂,但一般而言,小孩更可能被判给未服刑的一方。这主要是基于服刑一方在服刑期间客观上无法充分履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监护职责。
然而,法院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不会仅仅因为一方服刑就简单地做出决定,而是会综合考虑众多因素。首先,会审查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未服刑一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工作稳定性等对于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成长至关重要。如果未服刑一方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良好的居住条件以及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教育资源的能力,这将成为其获得抚养权的有力支持。
其次,孩子的意愿也会被纳入考虑范围。如果孩子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和表达能力,其对于与哪一方共同生活的意愿可能会对判决产生影响。
再者,双方的抚养意愿和以往对孩子的抚养情况也会被考量。若未服刑一方长期对孩子关爱有加,积极参与孩子的成长过程,而服刑一方在之前就对孩子的抚养关心不足,那么这也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未服刑一方。
此外,还会考虑服刑一方的刑期长短以及出狱后的预期情况。如果刑期较短,且出狱后有改善抚养条件的可能性,也可能不会完全剥夺其获得抚养权的机会。但总体来说,在服刑期间离婚,未服刑一方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目的是为了给孩子提供一个相对稳定和良好的成长环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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