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和骚扰罪怎么判
一、恐吓和骚扰罪怎么判
中国现有法律未设“骚扰威胁恐吓罪”,但这并不表示此类行为合法。
对恶意骚扰、威胁等,通常给予进行。
具体规则如下:
(1)写恐吓信或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2)公开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其受刑事追责或治安处罚;
(4)威胁、侮辱、殴打或报复证人及其家属;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信息,干扰他人生活;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或者: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二、犯罪分子恐吓家属怎么判
凡涉及犯罪分子恐吓受害人家属之行径,皆系犯罪嫌疑或已经过审判确认为罪犯之人利用语言、书面或其他通信技术,向受害方或其亲属实施恫吓,企图引发心理层面的惊惧与压迫。
在此类案例的审理过程中,会全面权衡恐吓行为的严重程度、发生频次、对受害者精神健康所产生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实际暴力行为的潜在风险等多方面因素。
依据案情的轻重缓急,法院将依法对犯罪分子施加相应的刑事制裁,以确保受害者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同时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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