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环境犯罪罪名有哪些名字
一、破坏环境犯罪罪名有哪些名字
破坏环境犯罪主要涉及多个罪名。其中,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较为常见,此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还有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即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另外,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也属于破坏环境犯罪的范畴,是指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这些罪名的设立旨在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环境的行为,以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和公共利益。我们应当增强环保意识,遵守,共同为建设美丽家园而努力。
二、刑事案底几年可以撤销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刑事案底通常是无法撤销的。刑事案底是对犯罪行为的一种记录,它反映了一个人曾经触犯法律的事实。
一旦一个人被判定有罪并留下案底,这个记录将长期存在。它会伴随当事人的一生,在诸如就业、参军、报考公务员等诸多方面产生影响。
然而,虽然案底本身不能撤销,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相关记录可能会被封存。比如未成年人犯罪,在符合一定条件后,其犯罪记录会被封存,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需要强调的是,刑事案底的存在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和公共安全,它并不是对一个人终身的否定。每个人都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在刑满释放后,应当积极融入社会,通过自身的努力重新开始生活。
三、固废量刑一般判几年以上
固废量刑是根据不同的情节和危害程度来确定的。一般来说,如果是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等严重情形,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如果是后果特别严重的,比如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百吨以上,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特别严重损害等情况,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然而,如果只是轻微的固废违法行为,可能会被处以,如罚款等。但如果多次实施固废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等,也会加重刑罚。
总之,固废量刑的具体年限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不同的案件情况会有不同的判决结果。法律对于固废犯罪的打击是非常严厉的,旨在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任何涉及固废违法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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