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设施罪法条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法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就是对咱们的出行安全造成威胁的犯罪。
它主要针对的对象就是那些需要正常运转才能保障我们安全的交通设备,比如轨道、桥啊、隧道、路之类的。
伤害行为嘛,就包括用各种方法破坏这些东西,也可能是拆了某个标记,从而让火车、汽车、电车、船只和飞机都有倒下来或者炸掉的风险。
最让人不爽的是,这种犯罪的主角可以是任何人,他们都是故意这么干的。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二、交通警察可以追摩托车
在我国,人民警察主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以及人民、人民检察院所设置的司法警察构成。
当面临行政相对人拒绝配合执行检查时,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不应强制性地阻挡车辆或船舶,同样不能实行追赶行为,而应选择通过记录车(船)牌号码等手段进行适当处置。
倘若遇到警察对展开追捕行动,则必须依法实施相关措施。
三、防碍交通公共罪怎么判
根据我国现行,对于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的行为,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若欲构成本罪,首先须有明确且具体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存在,并且此种行为已然导致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后果。
系选择性,实施妨害驾驶的行为后,如未导致重大不良后果发生,则依据妨害驾驶罪予以惩处;倘若引发重度危害结果,则需依照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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