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有毒食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生产有毒食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内容:首要之义是罪犯须为一般主体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主观责任层面,犯案者通常具有恶意或者蓄意意愿;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直接对象则为国家对于卫生的严密监管秩序以及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基本人权与身体健康;而在实际行动上,表现形式便是违反了国家制定颁布的食品卫生管理法令规章,并在生产或者销售环节中添加了有毒、有害的非食用原材料等非法物质。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并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二、食品没熟怎么赔偿?
对于未烹饪至适当成熟程度的食物,消费者在请求赔偿损失之外,还能依法向商家要求支付高于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若增加赔偿的金额尚不足以达到一千元,则应视为已达一千元之数。
确保食品安全乃是所有食品生产商、经销商以及各级政府及相关监管机构的法定义务,我们必须持续加强监管力度,通过强化对生产商和经销商的外部约束力,促使他们在内部自我管理方面逐步提升。
三、卖坏的食品如何处罚?
倘若商家出售品质不合格的食品,相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以及违法生产经营之食品,并且在必要情况下,还会对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予以没收。
针对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如果货值金额尚未达到人民币一万元者,将被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将会被吊销相关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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