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条件
一、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条件
构成生产、销售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罪所需具备的必要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在客观层面上,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产生于其违反了国家有关卫生管理法令,从而导致在其生产和销售的食物当中掺杂了有毒或者有害的非食品原材料的食品的行为;其次,这类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实质上是国家对于食品卫生的严格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众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权益;第三个方面便是所涉及的犯罪主体为普通大众;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待这个问题,可以认定行为人在实施这些行为时具有明知故犯的故意心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并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二、构成生产有毒食品罪的要件有什么
成立生产有毒食品罪所需满足的四大条件为:
1.犯本罪者须具备一般自然人身份方能成为犯罪主体;
2.主观心态当属故意为之;
3.犯罪客体理应指向我国对于食品卫生的严加监管状况与广大消费者,这其中涵盖了不特定大多数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益;
4.客观事实应为违反现行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生产及贩卖的食品中掺杂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径。
三、食品标签不规范是不是应予处罚
对于食品包装标识违规行为应实施相应惩戒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此类违法行为将被由县级及以上级别行政区划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没收违法收益、非法生产和销售的食品以及食品添加剂,同时也可对用于非法生产和销售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相关物品进行没收处理;如果非法生产和销售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价值不足一万元人民币,将面临至少五千元人民币罚金至最高五万元人民币罚金的处罚;而对于情节特别恶劣者,应责令其停工停产直至吊销其许可证。
以上是关于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条件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5分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