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检察院是不是已经定罪了
一、移交检察院是不是已经定罪了
移交检察院并不意味着已经定罪。
其一,移交检察院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这只是表明公安机关认为案件事实已经基本查清,证据达到了一定的标准。
其二,检察院在接到移交的案件后,需要进行审查起诉工作。检察院会对证据进行审查核实,看是否符合起诉的条件。如果检察院经审查发现证据不足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起诉的情况,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就此终止,不会定罪。
其三,只有经过法院的审判,在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有罪判决之后,才能被认定为有罪。所以,移交检察院距离最终定罪还有一系列的法定程序要走。
二、证据不足不认罪检察院会怎么办
如果证据不足且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检察院可能会采取以下措施:
1. 补充侦查。检察院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要求公安机关收集更多的证据来支持指控。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经过补充侦查后,如果证据仍然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 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后,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达到提起所要求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即使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检察院也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是遵循的原则,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三、检察院批捕了下一步走哪个程序
检察院批捕后,主要有以下程序:
1.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案件,进一步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这个阶段公安机关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询问,进行勘验、检查、搜查等侦查活动,以确保掌握充分的证据,达到起诉标准。
2. 审查起诉阶段。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审查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的认定是否正确等。如果发现证据不足或者存在其他问题,可能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
3. 审判阶段。经审查起诉,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然后法院会对案件进行,依据法律规定作出有罪或无罪判决。
以上是关于移交检察院是不是已经定罪了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5分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