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退赃标准
一、帮信罪退赃标准
帮信罪即。退赃标准通常有以下方面:
首先,退赃范围。一般要求退还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所获得的全部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是指通过该犯罪行为直接或间接获取的财产利益,包括现金、物品以及转化后的财产等。例如,行为人因为提供技术支持获得报酬10万元,这10万元就属于违法所得,应予以退还。
其次,退赃时间。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主动退赃,都可能被视为积极悔罪表现。越早退赃,在量刑时可能获得的从宽幅度相对越大。实践中,侦查阶段退赃,有利于及时挽回被害人损失,在量刑时会得到重点考量。
再者,退赃方式。可以直接向办案机关退缴,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由办案机关依法处理;也可通过人民指定的账户退赃。同时,退赃时要保留好相关凭证,以证明退赃事实。
此外,若行为人确实无法全部退赃,需说明合理理由,并积极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全案情况,酌情考量退赃情节对量刑的影响。
二、涉嫌帮信罪可以办新卡吗
涉嫌帮信罪的情况下,通常不可以办新卡。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办理银行卡业务时,有严格的身份审核和风险防控机制。一旦发现申请人涉嫌帮信罪,出于防范金融风险、避免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考虑,一般不会批准新卡的办理申请。
其二,从法律角度来看,帮信罪涉及为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如果在涉嫌该罪的情况下还能轻易办理新卡,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继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导致案件侦查、司法处理等工作面临更大困难,也不利于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防范。
其三,即使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暂时未被限制办卡,但一旦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并确定有罪,相关部门会依据法律规定对其名下银行卡等金融账户进行管控,新办的卡也可能会被依法冻结、查封等。所以,涉嫌帮信罪一般是不能办新卡的。
三、涉嫌帮信罪是什么罪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此罪。
这里强调“明知”,即行为人清楚知晓他人借助信息网络开展犯罪活动。而“情节严重”通常指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等多种情形。
帮信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人因法律意识淡薄,为获取些许利益,出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号等,被犯罪分子利用实施犯罪,从而陷入帮信罪的法律风险。一旦被认定构成帮信罪,将面临相应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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