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漏罪拘役多久
一、发现漏罪拘役多久
刑事拘留开始那天就是从公安局给你发了拘留证,开始实施拘留那一天开始算。
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并施行的刑事拘留拘留期限就是法律规定公安局在提请检察院批捕前可以关押你的时间加上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时间,两个时间加起来就对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判处拘役在逃还能上诉吗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被判处拘役刑罚者在服满刑期释放之后,仍然享有申诉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人士可依法行使其权利,向该地区的人民或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申请。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申诉行动并不意味着能够阻止已生效判决或裁定的实际执行。
三、可能会判拘役吗
在以下状况下,可能会被判定拘役刑罚:
1.犯罪性质相对较为轻微的犯罪行为,其中是最常见的被适用比例较高的,紧随其后的分别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
2.对社会造成危害程度较小的犯罪行为;
3.原本应当判处刑罚,然而由于存在从重处罚情节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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