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安全驾驶罪什么情况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一、妨害安全驾驶罪什么情况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1.如果犯罪行为显著轻微且造成的危害不大,应当视为非犯罪行为,不予定罪处罚;
2.若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则不应被追究其刑事责任;
3.在得到特赦令之后,已被免于执行刑罚的罪犯不能再进行审判和判刑;
4.依照刑法规定告知才予以处理的犯罪行为,如未有人提出控告或撤回控告,也不应予以追究;
5.、被告人死亡的情况下,其所涉及的犯罪行为也不应再进行追究;
6.其他明确规定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妨害安全驾驶罪什么情况不予追究
你要是犯了妨害安全驾驶罪的话,有时候是可以不用被追究责任的哦。
这通常得看你的行为有多轻,有没有真的对别人造成威胁,或者是不是有什么特殊情况不用承担责任。
比如说吧,你在特别危急的时候,为了避开危险而不得已做了些动作,虽然可能会短暂地影响到别人开车,但是只要没出大事儿,而且后来还能证明你当时的行为是合理的,那就可能不用被追责啦。
再比如,如果你在事情发生之后,马上采取了补救措施,成功地阻止了可能出现的危险,或者说你的行为其实就是法律上认可的等等,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你不构成犯罪或者不用被追究责任呢。
三、妨害安全驾驶罪设立原因怎么写的呢
对于“妨害安全驾驶罪”这个问题,首先得明确它的四个要素:侵害的对象是公共安全,这是大前提;其次,具体的行为表现就是在行驶过程中,对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进行暴力攻击或者强行控制驾驶操作设备,从而影响到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再者,实施这些行为的可以是乘客也可以是驾驶员,他们都是犯罪嫌疑人;最后,他们的犯罪意图必须是故意的。
另外,如果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擅自离开岗位,与其他乘客发生冲突甚至动手打架,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威胁到了公共安全,那么就按照前面提到的法律条款来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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