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放贷款罪需要造成损失吗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需要造成损失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法发放贷款这一犯罪行为的判定标准不仅仅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贷款制度的规定进行放贷的行为本身,更进一步地,这种行为必须已然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而所谓的“重大损失”,通常是指贷款无法收回,从而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带来了实质性的经济损失,或者是使得金融机构的运营风险大大增加,进而影响到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此,在认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否成立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以及其行为所产生的客观后果两个方面,只有当这两方面都满足了相应的条件,才能最终判定该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
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数额如何认定
关于违法发放贷款这个问题怎么来认定它的数额首先,如果你是给跟自己有关系的人放了款,结果导致了十万到三十万的经济损失的话,那就可以算是比较大的损失了,这样子的话就要被判刑通常会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接下来再说说看,如果虽然也是给关系人放款了,但导致的经济损失金额达到了五十万到一百万这个程度,那就可以说是非常严重的损失了,这种情况下,你可能要面临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严惩。
三、违法发放贷款罪属于什么类型犯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以其性质定位为行为犯之一,尽管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可能对该行为产生影响,然而对于其所造成的实际后果却存在着过失的可能性。这便意味着,即便行为人蓄意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贷款行为,倘若终究未酿成严重的损失事件,那么其行为可能无法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再者,违法发放贷款罪亦涉及权力滥用的问题,即是指银行内部职员可能出于个人利益考量或者人际关系因素而违规放贷,此类行为在实务操作中常常伴随着权钱交易的现象。综上所述,违法发放贷款罪乃归属于金融监管领域内的犯罪行为,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及安全性,维护金融信贷体系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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