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安全驾驶罪构成要件不包括什么行为
一、妨害安全驾驶罪构成要件不包括什么行为
大家都知道,妨害安全驾驶罪这个,主要就是针对那些故意去做那些影响或者威胁到行车安全的事情,搞不好就会引发交通事故,严重的话还可能危害到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呢。
但是,不是说只要是影响了开车的行为,就一定可以算作这个罪行哦。
比如说,有时候我们可能会因为一些小事发生口角,或者有一点肢体接触之类的小摩擦,甚至是平常一些生活中的对话,其实都未必能算是妨害安全驾驶。
而且啊,如果那个行为人他自己也没想过要去干扰别人开车,而且他的行为实际上也没有对开车造成什么实质性的影响,那就更不能算作是犯了这个罪啦。
所以啊,判断是否构成这个罪行,最重要的还是要看行为本身是不是故意的,还有就是看它到底有没有真的影响到开车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二、妨害安全驾驶罪构成要件包括什么内容呢
阻挠安全驾驭罪的要件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行为人必须有实际举动去妨碍安全驾驶,这类行动能够涵盖多种形式,例如,干扰驾驶者的正常操作流程、毁坏车辆的安全设施等等;其次,该行为必须发生于交通工具正在行驶的过程之中,这意味着行为产生的时间以及所处的空间环境都必须符合特定要求;第三,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或潜在风险,也就是该行为是否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或者提高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最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也是构成阻挠安全驾驭罪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说,行为人必须明确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对交通安全造成威胁,并且仍然选择这样做。
以上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阻挠安全驾驭罪的法律认定依据。
三、妨害安全驾驶罪构成要件包括什么内容和行为
妨害安全驾驶罪的法律要求有以下几个要点:首先,犯罪客体应与公共安全密切相关,具体来说就是涵盖保护广大公众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以及公共生产、生活等多方面的安全;其次,从刑法理论角度出发,客观方面必须体现出对行驶过程中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实施暴力或抢控操作装置,干预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运行,或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擅自离岗,与他人发生拳脚相向,甚至斗殴等附加威胁到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再次,在刑事责任层面,犯罪主体可以分为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两类,前者指普通大众,后者则专指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乘客以及正在驾驶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最后,从行为人的内心状况来看,必须是在故意心态下实施的危害行为,换言之,行为人自知其行为将会干扰到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营,甚至可能擅离职守,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从而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但仍然抱持着期待或放任这种危险后果发生的心理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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