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安全驾驶罪主观方面是什么?
一、妨害安全驾驶罪主观方面是什么
首先啊,咱们来聊一下这个罪在主观上是怎么表现的。
简单说呢,就是犯罪行为人对他的行为会影响到安全驾驶这件事,是有明确的认知的,而且他心里清楚,这事儿做出来可能会导致许多无辜人民群众伤亡,或者是给公共财产或个人财产带来难以估量的重大损害。
这就叫作“故意”。
那么,什么叫做“故意”呢.就是指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产生这样的后果,却还是选择去做,甚至还可能是他希望或者放任这种情况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妨害安全驾驶罪主观方面是故意还是过失
这个名叫“妨害安全驾驶”的罪行呢,它的主观东西就是故意啦。
简单点儿说,就是这个人知道他自己干的事儿会让交通工具变得不安全或者有危险,可是他还是这么干了。
那故意嘛,它可以是那种直来直去的故意,也就是说这个人明明白白地想要看到他自己做的事情引发的不好的结果;当然了,还有一种叫做间接故意的情况,就是说这个人虽然能想到他自己做的事情可能会带来不好的结果,但是他却不管不顾,任由这样的结果发生。
不管是哪一种故意吧,只要这个人心里头真的想搞破坏,让交通工具变得不安全,那就足够构成这个了。
三、妨害安全驾驶罪中车辆的定义是什么呢
该违法行为名为“妨碍安全驾驶罪”,其定义为通过暴力手段干涉和阻碍了正常驾驶的行为。
此种犯罪并非仅仅要求有实际行动即可构成,而是更注重行为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也就是说,只有当这些行为对公众安全构成威胁时,才可以被视为“妨碍安全驾驶罪”。
举例来说,如果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的行驶过程中,无端殴打其他乘客,或者进行追逐、谩骂等行为,甚至煽风点火、聚众闹事,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到的指控,而非“妨碍安全驾驶罪”。
以上是关于妨害安全驾驶罪主观方面是什么的相关回答,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