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行人却被判无责?交强险竟然还要赔?这钱到底怎么算?
"明明没责任,为什么还要赔钱?"这是许多车主遭遇"无责撞人"事故时的困惑。我国交强险实行"无过错赔偿"原则,即便驾驶者无事故责任,保险公司仍需在特定限额内承担赔付义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当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时,即使行人存在重大过错,交强险仍需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付,2023年最新标准显示,无责情形下交强险赔付限额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具体赔付流程分五步走:
- 立即报警并报险(事故后48小时内必须完成)
- 由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 向承保公司提交"无责赔付申请"(需特别说明事故责任认定)
- 提供伤者医疗票据、误工证明等材料
- 保险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赔付
值得注意的是,交强险无责赔付不与商业险挂钩,不会影响次年商业险保费,但若伤者索赔超出交强险限额,无责方有权拒绝承担超额部分,此时伤者需通过诉讼向己方保险公司或过错方追偿。
【建议参考】
遇到类似事故时务必做到"三个必须":必须报警备案、必须保存现场证据、必须要求伤者提供正规医疗票据,建议车主在事故认定后立即联系保险公司启动"无责赔付"程序,避免因时效问题影响理赔。
【相关法条】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 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2020年9号)
【小编总结】
交通事故中的"无责赔付"制度充分体现了生命权优先于路权的立法理念,作为车主,切不可因无责而拒绝配合处理,否则可能面临保险拒赔风险,建议所有驾驶人定期核查交强险有效期,了解最新赔付标准,真正做到"行车有保险,遇事不慌张"。交强险无责赔付是法定责任,更是社会责任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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