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羁押和拘役的区别
一、判决羁押和拘役的区别
判决羁押跟拘役,最直观的对比就是它们各自的性质和执行方式了。
判决羁押呢,是在整个刑事案件审判流程里的一个强制手段,它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那些和被告在接下来的审判结果公布之前,逃跑或者对法律问题避而不谈。
这种措施主要就是在看守所里面执行!然后拘役嘛,那就完全不同,这其实是刑事的一种形式,法院在给罪犯定罪量刑以后做出的处罚。
也就是说,罪犯们要被限制人身自由,还要接受强制的劳动,这个惩罚主要是在拘役中心或者离拘役场所不远的地方进行。
简单说吧,判决羁押就像是在判决前的一道防线,而拘役,则是判决生效后的实际处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二、三个月是拘役还是有期徒刑
在司法实践中,这类情况通常会被视为拘役,这是刑事处罚中的一种形式。
刑事惩罚分为主刑与附加刑两个方面。
其中,主刑包括:、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而附加刑则包含:罚金、以及没收个人财产。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有期徒刑的最低期限为六个月以上,若被判刑期为三个月,那么一般情况下应归类于拘役范畴。
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将由公安机关在其附近地区进行监管,无需前往监狱服刑。
三、隐瞒所得罪会判拘役吗
关于涉嫌隐瞒犯罪所得衍生的行为,在特定情形下有可能被判定为拘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严谨条款规定,一旦涉及到隐瞒犯罪所得以及由此产生之收益的不当行为,若其情节相对轻微,那么将有可能被判处拘役的刑罚——作为刑法体系的一类相对较轻的刑事处罚方式。
具体量刑程度仍然需要参照个案的实际情况以及司法机关陪审团的裁决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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