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拘役是被判刑吗
一、管制拘役是被判刑吗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拘役与管制概属于被判处徒刑的范畴内。这两者皆被列为我国所规定的五种基本主刑类型之一。其中,拘役的含义是通过较为短暂地剥夺罪犯的自由,将其转移至附近区域拘禁,同时实施强制性的劳动改造。而管制则是一种不对罪犯进行关押,但对其部分自由加以限制,以此方式进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措施。
关于管制刑,它是一种不将犯罪分子关押,而是对其一定程度上的自由进行限制,然后交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刑罚方法。管制刑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首先它对自由有一定的限制;其次,管制刑适用于那些罪行相对轻微、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分子。
至于管制的具体期限,通常情况下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如果涉及到,那么最高的刑期不能超过三年。
管制的刑期是从判决执行之日开始计算的。需要注意的是,判决执行之前的先行可以折抵刑期,每一天的羁押都可以折算成两天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
(四);
(五)。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二、能判拘役管制吗
普通累犯通常无法被判处拘役或管制,而特殊累犯则可能获判拘役或管制。1)普通累犯须满足刑度条件,即曾经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者,因此这类累犯通常不能被判处拘役;2)特殊累犯则特指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无论何时再次触犯特定罪行的情况下,均应视为累犯进行处理。从这个角度来看,并未对所适用的刑罚类型做出特别限制。
三、判处拘役管制多久起步
若人民对某案进行审理,裁定被告人需要服役时间后且此诉讼阶段中,无被告人提出上诉申诉,那么该案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在判决生效之后的十日内,将相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到负责执行拘役的公安机关。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如法院已作出拘役刑罚判定,但被告人已经明确表示将提起上诉,则意味着原审的拘役判决尚未产生法律效力,此时被告人仍未交付公安机关执行或者可能处于公安机关监管下的羁押状态,故其拘役刑罚的开始时间无法确定。须待二审判决生效后方能明确执行日期以及刑期的计算方式。在此之前,被告人所受的羁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其次,拘役作为刑罚体系中的主要刑种之一,是一项以短暂限制罪犯人身自由,将其拘禁在附近地点并强制进行劳动改造的惩罚措施。拘役的期限通常为1个月至6个月之间,并且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最高刑期不能超过1年。同时,拘役具有以下显著特点:第一,拘役的刑期较短,大大低于有期徒刑;第二,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实施;第三,拘役期间,被拘留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休假1至2次,对于参加劳动的人员,还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发放报酬;最后,拘役期满后再次犯罪的,并不构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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