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有病看守所拒收重新判吗
一、拘役有病看守所拒收重新判吗
若罪犯已然被判刑定案,但凡因其身体抱恙而无法立即入狱服役,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政策做出临时性监外执行的判决。
在正式展开交付执行之前,这项临时性的监外执行将由执行此项任务的人民法院进行研判和裁决。
若身患重疾,确属情非得已,则看守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拒绝接收并关押此人,在此种情况下,调查机构应立刻将强制措施更换为或者以保证案件继续有效地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法院判拘役后当场带走吗
本案件在经过认真审查的公开展示审理之日,监禁判决从此日起产生效力。
尔后将有一段给予被告人及其亲属进行出庭申诉的宝贵时期。
直至申诉期限到期为止,这也是执行终宣告裁定的最后日期。
在此些重要的法律规定基础上,被告人和被告人的亲人对判决或者裁定提起上诉或提出异议的机会有十个工作日;而就裁判或决定的上诉或反对意见,也给予他们五个工作日的时间。
若被判监禁的被告人已经被立即押送监管场所接受处置,那么初审法院应对已正式签署的判决与裁定生效后的十天内,把判决书、裁定书以及起诉书的副本、原告人自行递交的申诉状复本、的通知以及结案登记表等相应文件送达至狱政监管部门。
另外,地方公安机关将会依法依规将待执行的犯人转交给监狱依法履行刑罚任务。
倘若被告人身陷囹圄需服刑,然而他们在判决、裁定生效前还未被关押,法庭应依据业已生效的判决书和裁定书,遵照法定程序将被告人转移至国家指定的监狱机关关押,并须依照以上规定进行相应的执行手续处理。
三、被判实刑六个月算是拘役吗
必须明确指出,判处拘役六个月并非属于范畴;拘役以及有期徒刑同为刑事处罚执行的主要手段且必不可少,但是这两种手段存在明显区别。
拘役是对罪犯在短期之内剥夺其人身自由,对其进行就近羁押并强制实行劳动改造的一种严厉刑罚。
而有期徒刑则是在一段时期范围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对其实施限制行动禁锢于特定场所中的惩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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