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都要执行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都要执行
在我们国家的刑法中,对于管制和有期徒刑的合并处罚有明确的规定:一旦罪行涉及到有期徒刑和拘役这两种惩罚方式的话,就会执行有期徒刑;但如果两个罪行中既有有期徒刑又有管制,抑或是有期徒刑和拘役加上管制,那么当有期徒刑和拘役这部分惩罚都结束之后,剩下的管制惩罚还是需要继续执行下去的。
至于如何对有期徒刑、拘役刑与管制刑进行并罚,具体来说就是这样来操作滴:当罪行里同时包括有期徒刑和拘役时,就会执行有期徒刑;而如果罪行中既有有期徒刑又有管制,或者有期徒刑、拘役加上管制,那么在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惩罚都结束之后,剩下的管制惩罚还是要继续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二、判刑和管制有什么区别
这个事情,有期徒刑跟管制是有区别滴,首先它们本质上就不一样:有期徒刑就是让那些犯了罪的人长时间失去自由,并且还要受到公安局的严格看管;而管制,就是不对这些罪犯进行关押,只是稍微限制他们的自由,然后再来个公安局来给他们执行。
其次,这两种惩罚方式针对的对象也不一样:管制主要是针对那些罪行比较轻微,危险性不大的罪犯;而有期徒刑则是专门用来对付那些罪行严重的罪犯们的。
再者,这两个刑罚的时间长短也是有所不同的:管制的时间一般是3个月到2年之间,如果是好几个加起来的话,最多也就不能超过3年;而有期徒刑的时间,最短也要6个月以上。
还有,这两种刑罚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在管制期间,那些罪犯需要按照公安局的要求报告自己每天都干了些什么;但是被判了有期徒刑的罪犯,那就只能老老实实在监狱里等着探监。
最后,这两种刑罚的程度也是有所不同的:有期徒刑可是我们国家对罪犯进行关押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里面最重的那一种;而管制,相对来说算是比拘役要重那么一点点的刑罚。
三、管制一年和有期徒刑一年的区别
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首先,它们被执行的地方是完全不同的。
比如,管制和拘役这两种处罚都是由公安机关来实施;而对于有期徒刑这个比较重的处罚就需要交给监狱来执行了,如果剩下的惩罚时间不够1年的话,那么看守所会代替监狱进行后续的监管工作。
其次,三者之间的期限也是大相径庭的。
举个例子来说,管制这种情况最多只能持续到两年多一点,如果犯了多条罪行的话,总的惩罚时间也不能超过3年;而拘役的时间则是从一个月到半年不等,同样的,如果犯了多条罪行的话,总的惩罚时间也不能超过1年;最后我们来看有期徒刑,它的时间跨度就比较大了,从半年到15年都有可能,当然如果犯了多条罪行的话,总的惩罚时间也不能超过20年。
再来说说第三个区别那就是是否需要被关押。
管制这种情况是不用被关押的;但是拘役就必须要被关押起来,不过每个月还是能回家待上1-2天的;至于有期徒刑,那肯定是要被关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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