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双方各有什么义务,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一、租赁合同的双方各有什么义务,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租赁合同中,双方均负有以下责任:
1.出租方负责提供租赁物并确保其适用于约定目的,对租赁物存在的瑕疵承担保证责任,且在时需提前通知承租方;
2.承租方则须按时支付租金,按规定方式使用租赁物,妥善保管租赁物,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造或增加附属设施,如发现租赁物存在瑕疵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在合同结束后归还租赁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二、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还合法吗
合同的期限已经届满,然而却未能如期签署新的租赁合同,这并不影响原租赁合同仍然生效的事实。
一旦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达到之后,若双方都未主动进行续约行为,那么即便没有达成新的租赁合约,原先的租赁协议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这种情况下,双方都需要继续执行原租赁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原来固定的租赁期限将转化为非固定期租赁合同。
为了避免出现此类不确定性,建议在租期结束之前及时与对方协商并争取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从而重新明确约定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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