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生效时间的法律规定是哪些
一、的生效时间的法律规定是哪些
,只要签了就生效啦。
如果是法律要求需要办审批之类手续的,那就要按照规定办咯。
就算没办人家也不能说你这合同就无效哦,因为合同里有关报批之类的内容还是有效滴。
如果有人没去办审批手续,那另一方就有权让他承担这个责任。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租赁合同无效的损失谁来承担
在租赁合同被判定为无效之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通常会由导致该的行为者或者过失方来承担。
关于这方面的相关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中。
依照《民法典》的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由于合同无效而蒙受的损失,是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请求的。
如果双方均存在过错,那么他们就应当各自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对于具体的处理方式和原则,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假如租赁合同的无效涉及到装饰装修等相关事宜,那么对于那些尚未与房屋主体形成紧密结合的装饰装修物品,出租人有权选择是否加以利用,并且可以将其进行折价后归自己所有;倘若出租人不愿意使用这些物品,承租人就必须将它们拆除,同时还需要负责修复可能因为拆除而给房屋带来的任何损害。
至于已经与房屋主体形成紧密结合的装饰装修物品,如果出租人同意使用,同样可以将其进行折价后归自己所有;但如果出租人不同意,那么双方就应该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来分摊现存价值的损失。
还有一些其他相关的情况也值得注意,比如:如果出租人针对同一所房屋签订了多份有效的租赁合同,而且存在着多个承租人都声称要履行合同的情况,那么就需要依据一系列的原则(例如合法占有、登记备案、合同成立的时间顺序等等)来确定哪个承租人具有优先履行权。
对于那些无法获得房屋使用权的承租人来说,他们有权请求,并且要求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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