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到期后地上建筑物怎么办
一、土地租赁到期后地上建筑物怎么办
地面之上的附着设备,泛指在地表构建的各类建筑物体(例如平坦的民居、高耸的楼层以及相关的附属结构等),以及构造物(例如下水道、水源井、桥梁等)以及地面固定存在的物质(如花卉植物、电线安装等)的整体范畴。
在土地租借协议期限结束以后,所有地上附着设备应当归还原有的拥有者;若在土地之上仍留有任何附着设备,则需由相关人员进行个人负责,尽可能地将其恢复至承办承包事务之前的原始状态;如遇农业耕种或者建筑物体的情况,可以与运营方协商解决。
在此过程中,未经运营方的明确许可,必须确保恢复至承包期间的原始状态。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怎样在租赁土地上写建筑合同对双方都有好处,
规范的土地应具备以下要素,以确保其具有合法有效力:首先,应当详细规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土地所在地理位置、租赁之目的及用途、租金金额以及双方关于和租金支付义务的具体权利义务条款;其次,为保障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公正公平性,必须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及其制约措施;最后,双方需在合同上签字确认,并注明签署日期。
土地租赁是指土地所有权人与土地实际使用人在一段特定期限内实现土地使用权的暂时分离,在此期间,土地实际使用人需按照约定向土地所有权人支付相应租金,待租期届满后,土地实际使用人则需将土地归还给土地所有权人的一种经济行为。
以上是关于土地租赁到期后地上建筑物怎么办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