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由谁去备案
一、租赁合同由谁去备案
租赁合同的备案一般可由出租方或者承租方去办理备案。
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地方规定出租方有更多的责任去办理备案。因为出租方作为房屋等租赁物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在租赁关系中有更多的主动权和管理义务,由其办理备案更有利于资料的提供等相关工作。但承租方如果积极主动要求备案并且出租方同意或者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承租方也可以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办理备案的部门通常是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相关的政府指定的负责租赁管理的机构。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对备案的具体要求、流程和负责主体等有一定差异。
二、合同哪里盖章
房屋租赁合同盖章的情况如下:
(一)如果是个人之间的房屋租赁,从法律上来说并不强制要求盖章。签字即可生效。不过在实践中,双方可以选择在合同末尾各自的签名处加盖私人印章,但这只是一种补充方式,主要的效力来源还是签字。
(二)如果是企业或单位租赁房屋,需要加盖企业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盖章的位置通常在合同的结尾处,标明签约方的名称旁边。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表明企业对合同内容的认可,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公章是企业的官方印章,代表企业的整体意志;合同专用章则是专门用于签订合同的印章,具有与公章类似的法律效力。
(三)如果是中介促成的房屋租赁,除了租赁双方盖章或签字外,中介可能也需要盖章。中介盖章一般表示其作为中介方见证合同的签订,或者表明其承担合同中约定的中介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合同有什么形式
租赁合同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书面形式
1. 书面形式的租赁合同内容明确、具体,能够详细记载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这有助于减少纠纷的发生,在发生争议时也便于举证。
2. 对于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未采用书面形式,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的租赁合同简便易行,适用于租赁期限较短、金额较小的临时性租赁关系。例如,在街边临时租用一个摊位一天,可能就采用口头约定的形式。但这种形式因缺乏书面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在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时可能会面临举证困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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