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有重大疾病,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我有个朋友老李,他前段时间突然被查出患有重大疾病,需要进行长期治疗,这不仅让他的身体备受煎熬,还让他的经济状况陷入了困境,因为他之前有一些贷款,现在已经无法按时还款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就来咨询我,我作为一名律师,当然不能坐视不管,我就给他分析了一下他的情况,并给他提供了一些建议。
解决方案:
- 与贷款机构协商:老李可以主动联系他的贷款机构,说明他的情况,并申请延期还款、分期还款或者减免部分利息等,贷款机构通常会根据老李的实际情况,给他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老李与贷款机构协商无果,或者他觉得贷款机构的解决方案不合理,他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他不承担或者减少承担还款责任,老李需要注意的是,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费用,而且也不一定能得到他想要的结果。
- 变卖资产:老李如果有一些可以变现的资产,比如房产、车辆、股票等,他可以考虑变卖这些资产,以偿还贷款,老李需要注意的是,变卖资产可能会影响他的生活质量,而且也可能会违反他与贷款机构签订的合同。
- 寻求社会救助:老李如果确实无法偿还贷款,而且也没有其他的办法,他可以寻求社会救助,比如向慈善机构、红十字会、政府部门等申请救助,老李需要注意的是,社会救助通常是有限的,而且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这条规定,如果老李是因为自己的过错导致无法按时还款,比如故意不还款、恶意拖欠等,那么他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即向贷款机构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这条规定,如果老李是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时还款,比如突发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那么他就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即不需要向贷款机构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根据这条规定,如果老李与贷款机构协商一致,或者法院判决老李承担还款责任,那么老李就需要按照约定或者判决的方式支付赔偿费用,如果老李无法一次性支付赔偿费用,那么他可以与贷款机构协商分期支付,但是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
小编总结:
当我们遇到身体有重大疾病,贷款还不上的情况时,不要惊慌失措,也不要逃避责任,我们可以采取一些积极的措施,来解决我们的问题,与贷款机构协商、寻求法律援助、变卖资产、寻求社会救助等,我们也需要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便我们在必要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老李能够早日康复,也希望大家都能够健康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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