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标准租赁房屋合同
一、深圳标准租赁房屋合同
深圳标准租赁房屋合同通常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一)合同主体
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号码、联系方式等,这有助于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主体。
(二)房屋基本情况
1. 详细地址,如具体的小区名称、楼号、房号等。
2. 房屋的面积、户型结构、装修状况等。
(三)租赁期限与用途
1. 约定租赁的起止日期,租赁期限需明确。
2. 说明房屋的用途,例如居住或者办公,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 明确租金的具体金额。
2. 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银行转账等,并且要确定支付的周期,如月付、季付或者年付。
(五)押金
规定押金的金额,一般为一个月或几个月的租金,同时明确押金的退还条件。
(六)房屋的维修与保养
1. 区分正常损耗和人为损坏的责任归属。
2. 约定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的维修义务。
(七)违约责任
1. 对双方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进行约定,如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出租方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等。
2. 明确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
(八)其他条款
1. 可能包括房屋的转租规定。
2. 合同的解除条件等。
二、签约要带什么
签订租赁合同通常需要携带以下物品或资料:
1. 身份证明: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代表,都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以证明自身身份,例如身份证等。这有助于确认签约双方的身份信息,保障合同的有效性。
2. 相关资质证明(若为企业):如果是企业作为承租方或出租方,可能需要携带副本等资质证明文件,证明企业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在租赁相关场地或设备用于经营用途等情况时尤为重要。
3. 租金支付能力证明(根据情况):对于一些租金较高或者出租方要求的情况下,承租方可能需要提供银行存款证明、等材料,以证明有能力按时支付租金。
4. 租赁物相关资料(若有):如果是特殊的租赁物,例如租赁车辆时可能需要携带等相关证件,表明承租人具备使用租赁物的资格;如果是租赁房屋用于经营特定业务,可能需要携带相关业务的许可证等。
5. 印章(若为企业或组织):企业或组织签订合同可能需要携带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用于在合同上盖章,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三、租赁合同能否要求中断
租赁合同在一定情况下可以要求中断。
(一)协商一致中断
如果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都同意中断租赁合同,那么这种中断是合法有效的。这是基于对自身权益的自主处分权。
(二)法定事由中断
1. 不可抗力
例如发生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请求中断租赁合同。
2. 一方违约
若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的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中断合同。例如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且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出租方可以要求中断合同;或者出租方未按约定提供租赁物,承租方也可要求中断合同。
但在中断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处理善后事宜,如租金的结算、租赁物的返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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