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怎么起草租赁合同书
一、中介怎么起草租赁合同书
中介起草租赁合同书时,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合同双方信息
1. 明确出租方(甲方)和承租方(乙方)的姓名、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确保双方身份可识别。
(二)租赁房屋信息
1. 详细描述房屋的地址、面积、户型结构等物理特征,避免模糊表述。
2. 注明房屋的附属设施,如家具、家电等设备的状况和数量。
(三)租赁条款
1. 租赁期限,包括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精确到日。
2. 租金金额、支付方式(如按月、按季支付)和支付时间,明确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3. 押金金额、退还条件,一般是在房屋无损且租赁期满后退还。
(四)房屋使用及维护
1. 规定乙方的使用权限,如是否可转租等。
2. 明确甲乙双方对房屋及其设施的维护责任,正常损耗与人为损坏的区分等。
(五)违约责任
1. 列举双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如甲方提前收回房屋、乙方提前退租等,并设定相应的赔偿标准。
(六)争议解决
1. 确定如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或解决。
(七)其他条款
1. 补充一些特殊约定,如房屋在租赁期间遇到等情况的处理方式等。
二、租赁合同多久可以提出来
在租赁合同中,关于何时可以提出解除等相关要求的时间并没有一个统一固定的时长标准,而是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看:
1. 合同约定情况。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可提出特定要求(如、变更租金等)的时间节点或者条件,那么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约定租赁满半年后一方有权提出调整租金,那就要在满足这个半年期限后提出。
2. 法定情形。
不定期租赁。如果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这个合理期限需要根据交易习惯、租赁物的性质等综合判断。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定解除情形。一旦出现这些法定情形,当事人可以立即提出解除合同或其他相关要求,不需要等待特定的时长。
3. 协商情况。双方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协商一致随时提出一些与租赁合同相关的要求,不受合同中未约定或者法定时间的限制。
三、租赁合同的公示期是多久
在我国,并没有针对租赁合同专门规定一个统一的公示期。
如果涉及到备案登记(这可视为一种公示形式),不同地区有不同规定。有些地区规定,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一般应在签订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办理,例如30日内,但这主要是行政管理性规定,并非严格意义上法定统一的租赁合同公示期概念。
如果是通过进行公示催告程序,这与一般的租赁合同关系不大,主要适用于票据等特定法律关系丧失的补救措施等情况。
所以总体来说,租赁合同本身没有一个全国统一明确的法定公示期概念,具体要看地方规定或特殊情形下的相关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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