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营运车没合同有效吗
一、租赁营运车没合同有效吗
租赁营运车没有书面合同,在一定情况下也可能有效。
(一)口头合同效力
如果双方以口头形式达成了租赁营运车的协议,并且已经实际履行了主要的租赁内容,例如一方已经将营运车交付给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也支付了部分或全部租金等,这种口头租赁协议在法律上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二)存在风险
1. 证据问题。没有书面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对于租赁的具体条款,如租金金额、租赁期限、车辆维修责任等难以举证。
2. 权益保障。在涉及车辆保险、责任划分等复杂问题时,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可能导致双方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
所以,虽然没有合同的租赁营运车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能有效,但为了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建议签订书面合同。
二、经适房能办理吗
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办理租赁合同。
如果购买经济适用房已满5年,按照相关规定补缴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的,可以像普通一样办理租赁合同,进行出租。
但是,如果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是不得直接出租的。这是因为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性住房,其主要目的是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未满5年就出租违背了其保障性住房的性质和政策目的。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更为详细具体的规定,所以在办理经济适用房租赁相关事宜时,还需要遵循当地住房保障部门的规定。
三、租赁合同转让费怎样写
在租赁合同中写转让费相关条款时,可按以下要点进行:
(一)转让费的定义与金额
明确说明转让费是什么性质的费用,例如是对租赁场地内现有装修、设备或者商业经营权益等的一种价值体现。然后清晰地写出转让费的具体金额,金额应以大写和小写两种形式呈现,避免后期产生争议。
(二)转让费的支付方式与时间
1. 支付方式
可以规定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如果是分期支付,要明确每期支付的金额、支付的时间节点以及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等。
2. 支付时间
确定一个确切的支付时间,比如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的某个具体日期之前支付,或者在满足一定条件(如完成场地交接等)后的特定时间内支付。
(三)转让费与租金及其他费用的关系
说明转让费是否包含在租金内,还是与租金是完全分开的费用。如果有押金的情况,也要明确转让费与押金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四)转让方的保证与责任
转让方应保证对收取转让费所对应的权益拥有合法的转让权,并且在转让后要配合承租方进行相关权益的交接,如提供设备清单、协助办理变更(如果涉及商业经营场所)等。
(五)争议解决方式
约定如果因转让费产生争议,双方是通过协商、还是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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