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
一、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
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
(一)主体资格方面
1. 出租人的主体资格。出租人应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经营的资质。若出租人不具备相应资质,可能影响合同效力。例如,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可能面临效力瑕疵。
2. 承租人的主体资格。承租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合同权利义务。如果承租人是且未得到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效力待定。
(二)合同内容方面
1. 合同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使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合同,则合同效力存在问题。
2. 合同内容不得违反的强制性规定。例如,约定的租赁物为禁止流通物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3. 合同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否则。
(三)租赁物方面
1. 租赁物必须是确定的、客观存在的。如果租赁物虚构,合同无效。
2. 租赁物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租赁范围,且出租人应对租赁物享有合法的处分权。
二、有租赁合同可以么
仅持有租赁合同并不必然可以进行借贷。
一方面,如果是个人之间的借贷,租赁合同可以作为一种还款来源的证明材料。例如,借款人将租赁的房屋转租获取收益,这种收益可以被视为偿还借款的资金来源。但出借人是否愿意出借资金还会综合考虑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多方面因素。
另一方面,从金融机构借贷来看,租赁合同的作用相对有限。金融机构通常更关注借款人的收入稳定性、信用评分、抵押物价值等。如果是以租赁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进行借贷,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且大多数情况下,单纯的租赁合同下的租赁物不能作为合法抵押物,因为承租人对租赁物仅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所以,有租赁合同不一定能成功借贷。
三、租赁合同没有章子有效吗
租赁合同没有盖章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看待。
如果租赁合同是由自然人之间签订的,没有盖章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签字就可以表示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合同即成立且生效。
如果租赁合同的签订主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常需要盖章。但是,如果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即使没有盖章,合同也可能是有效的。因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签字可以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志。
另外,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也接受了,即使合同没有盖章,也可能被认定为有效合同。
所以,租赁合同没有盖章不能简单判定为有效或者无效,要根据具体的签订主体、是否有签字以及合同履行情况等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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