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屋租赁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一、哪些房屋租赁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以下几种房屋租赁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一)出租方或承租方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签订的合同。比如未成年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于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例如,租赁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因违法建筑不能进行合法出租,以此签订的无效;或者约定的租赁用途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如将住宅用于非法经营活动等。
(三)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比如出租方故意隐瞒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重要事实,骗取承租方签订合同,且损害了国家利益,该合同无效。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例如,出租方与承租方合谋,通过签订租赁合同来逃避债务、损害第三人利益,这种合同无效。
(五)租赁房屋未经所有权人授权,且事后未得到追认的。比如未经授权的代理人签订的租赁合同,若未得到房屋所有权人追认,合同无效。
二、租房和房东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租房和房东签的合同,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具有法律效力。
(一)合同主体需合格。即签订合同的双方,租客和房东都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比如,房东需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或有合法授权的管理人,租客需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或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主体。
(二)合同内容需合法。合同条款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例如,约定的租金及租赁期限等应符合相关规定,不能存在非法条款。
(三)合同需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合同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的情形。
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跟租房合同要同个人吗
营业执照与租房合同不一定要是同一个人。具体分析如下:
- 若用于注册营业执照的经营场所是自有房产,那么不存在租房合同,这种情况下营业执照登记的主体就是房产所有人,二者主体一致。
- 若经营场所是租赁而来,在很多情况下,租房合同的签订主体与营业执照登记主体可以不同。比如,可能是某个人租赁了房屋,然后将该房屋提供给其设立的作为经营场所,此时租房合同的承租方是个人,而营业执照登记的是公司。这种情况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只要能提供有效的租赁证明以及证明房屋可用于该经营活动的相关材料即可。
总之,营业执照和租房合同主体可以不一致,但需要确保租赁关系合法有效,且房屋用途符合经营活动的要求,同时在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时按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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