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什么部门仲裁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什么部门仲裁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仲裁部门相关情况如下:
(一)约定的仲裁机构。若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仲裁条款,且该仲裁条款符合法律规定,那么纠纷发生时,应向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常见的仲裁机构如各地的仲裁委员会,比如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等。仲裁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独立于行政机关的民间性仲裁机构,其受理案件需依据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
(二)仲裁协议的要求。仲裁协议应当具备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以及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等内容。若仲裁协议不明确或无效,可能导致仲裁申请不被受理,此时当事人可能需通过诉讼等其他方式解决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没有盖章但有签字有效吗
租房合同没有盖章但有签字,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对于租房合同而言,签字与盖章、按指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只要签字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合同内容不违反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租房合同就是有效的。例如,房东与租客双方就租赁房屋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上签字确认,即使没有盖章,这份合同依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能否全部退租金
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能否全部退租金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看合同约定。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居住、房东未按约定提供配套设施等,租客有权并要求全部退还租金,那么在符合约定条件时,租客可主张全部退租。
(二)考虑法定事由。例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像房屋因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无法继续居住;或者房东存在根本违约行为,如未经租客同意擅自进入租赁房屋,严重干扰租客正常生活等,租客依法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退还全部租金。
(三)租客自身原因。若租客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构成违约,一般情况下不能要求全部退还租金,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可能只能退还部分租金。
总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能否全部退租金要结合合同约定、法定事由以及双方履行情况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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