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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无效有哪些

合飞律师3个月前 (04-10)普法百科3

一、融资租赁合同无效有哪些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出租人与承租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比如双方为逃避债务,虚构租赁交易,转移财产,损害利益。

二是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例如,出租人故意隐瞒租赁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诱使承租人签订合同,且该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

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例如,实际是以融资租赁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

四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比如租赁的设备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危害公共健康。

五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如租赁的设备属于国家禁止流通的物品。

当融资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可能涉及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若涉及非法行为,还可能面临甚至刑事处罚。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

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需从多方面判断:

一是合同主体方面。出租人与承租人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若一方不具备此能力,如未成年人签订超出其认知和行为能力范围的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效力可能存在瑕疵。

二是合同内容方面。合同条款应明确、具体,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等关键要素。若合同内容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合同。

三是租赁物方面。租赁物必须是合法的、存在的且能正常使用的特定物。若租赁物不存在、属于违法物品或存在权利瑕疵,如租赁物已被抵押且未告知承租人,可能影响合同效力。

四是合同形式方面。融资租赁合同通常应采用书面形式,若未采用书面形式,可能因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影响合同效力。

总体而言,融资租赁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内容、租赁物及形式等要求,一般即为有效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融资租赁合同哪个先生效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而言,当满足法定生效要件时合同即生效,不存在绝对的哪个一定先生效的情况,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一是合同成立时间。如果融资租赁合同各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并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合同成立。通常情况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若当事人约定了合同生效的特定条件或期限,那么在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合同生效。

二是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某些特殊的融资租赁交易,可能涉及要求的审批或登记程序。例如,租赁物涉及特定行业的准入限制等,只有在完成相应审批或登记后,合同才生效。在这种情况下,完成审批或登记手续的合同生效时间会晚于仅满足成立要件的合同。

三是附条件或附期限合同。若合同附有生效条件,如承租人获得特定融资款项后合同生效,那么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若附有生效期限,如自某一具体日期起合同生效,则期限届至时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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